記者1月6日從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獲悉,2021年1月至11月,全國共審計2.3萬多名領導干部,查出負有直接責任問題金額590多億元;向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等移送線索4400多起,涉及1070多億元、7900多人。組織開展就業、養老、醫療、住房、教育、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等民生審計項目200多個,發現滯撥截留、應保未保、優親厚友、損失浪費等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400多億元,移送重大問題線索300多起。
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密切關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過緊日子要求落實情況,嚴肅查處了部分債務沉重地區自2015年以來違規動用財政資金購置修建樓堂館所的問題。對財政財務數據造假問題進行深入揭示,嚴肅查處虛列支出等突擊花錢、虛增財政收入、利潤不實等行為。
記者注意到,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配合不斷深化,監督合力持續增強。“與中央紀委建立日常聯系機制,及時轉送審計發現的重大線索和地方黨委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協助加強檢查考核,選派40名骨干參加中央巡視、中央紀委專案工作。重慶、廣東等地與巡視開展審巡同步試點,擰成一股繩同向發力。”審計署負責人表示。
全國審計機關嚴格落實《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至2021年10月底,針對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已整改問題金額1.73萬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435項,追責問責7700多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侯顆)